內湖線的第一節車廂

我好喜歡內湖線的感覺。

Sky from train

不是指那個小小的中運量車廂啦,那個從木柵線就如此。我喜歡的感覺,是車上輕鬆的氣氛。捷運在此時暫時退去了上班族通勤的冷冰冰、死氣沉沉的溫度。車上的每個人,都是用放鬆的心情,引頸期盼前面的風景。

車上有年親的夫妻抱著小孩、有阿公帶著老伴,也有一個帶著自己坐輪椅的孫子來看新車站的乘客。這個時候,台北暫時擁有一條長達 20 多公里的遊園車,在城市之上,帶給願意光臨的人於路面之上一點放鬆的氣氛。

大湖公園

正式通車之後,我還是故意繞了路去坐內湖線(松山機場前的大彎道好驚人!)只是這種氛圍到了下班時間就破功了XD

喔,對了,因為是新系統所以車常常走一半莫名其妙煞車。請握緊扶手。

品德教育之於學生自治

最近看到教育部推動「有品運動」的新聞,勾起了我之前涉入校內學生運動時的一些想法… (是的,我一直不太想要明目張膽的說我有參一腳最近幾年和學校的紛爭,不過依照大學法學校現在沒有理由不發畢業證書給我,so …)

其實最核心且明顯的問題是,大學有訓練學生的品德涵養的責任嗎?

我一直覺得這是一種兩個文化價值觀的衝突,一個是傳統師生關係的「師道」,另一個就是單純的「契約關係」。畢竟這一切都關於雙方的權利義務。想像一個學校對學生有類似父母的那種道德責任的世界

  • 學校對學生的行為負連帶責任,甚至是無過失責任。
    • 你在學校圍牆外惹惱鄰居,學校幫你先道歉再回來關起門來處理?
    • 就算是偷竊等公訴罪,學校都能拿校內獎懲制度來給別人「交代」,這樣橋事情?
  • 學校和學生的關係是上對下,學校有塑造學生道德人格的責任。
    • 學生的個人性被削弱,學生不是具有完整公民權的自然人,學生自治這個概念在此框架下毫無立場與意義。
    • 行政單位在選課、宿舍問題的擺爛也是「訓練學生待人處世的道理」。

所以獎懲制度真的是獎懲,不是公約。所以管理宿舍的生活輔導組的業務真的是輔導學生,不是服務學生。

我以為全台灣只剩下 NCU 這種幼稚園大學才會有對大學教育抱持這種理念的教員,沒想到連教育部長也這樣想呀。如果你是和對方權利相等的人,你可以在議會裡面和他們平起平坐,bargain 雙方的權責。那如果你不是人,那… 或許有天「人」會規定你戴上六芒星,把你關進集中營,那你也不能說什麼。或者是,你得跟著一個演講說著「I have a dream」的牧師上街遊行,但我不知道這個人存不存在。

PS 幼稚園大學是龍應台女士當年在學校擔任教授時所寫的文章。過了這麼久,還是有種倍感親切的感覺。真是令人不勝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