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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考分發的基本假設是,它能設計出一個考試,可以把所有15萬考生在該學科的能力以高解析度排出來。
因為任兩人的能力差是可知的,所以就可以用能力的高下來分配大學入學名額。
…
莫名奇妙。以學自然科學的腦袋來想的話。
但是學社會科學的人會告訴你,這是目前想的到最好的處理方式。這是政治,是「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
因為大學入學名額是有限且人人追求的社會價值,所以要有個權威的組織(國家、教育部、大考中心)來設計權威的制度(指考分發)進行分配。
就是這樣。
身為社會人,不管你認為這樣的假設是多麼的 bullshit 你還是得接受它的分配方式。因為它有權威性。
不過如果你不相信那個假設,或是純粹相信自己的能力不是從那裡可以顯現出來的話,或許你可以考慮用申請與學校推薦的方式考大學。
我當年是這樣相信的;而我就這樣上大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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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一學期的通識政治學 + 春節家庭聚會和叔叔聊天 + 跟朋友小小討論它們打「我國大學入學應採獨立招生」辯論練習賽的論點的靈感。
獨立招生很好,但前提是–在那之前,我們的教育和社會能不能給予家長、教師、學生們正確的觀念。
要不然,其實獨立招生也不過就是勞民傷財的另一種大學聯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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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高興自己能在最後一個階段參與推薦甄試這樣的招生方案…
之後什麼博士什麼申請到國外的就跟推甄/考試的分水嶺無關了 XD
那是個很有趣的經驗,至少,能讓人真的重新思考關於自己的事情。也許最終仍然是要拼下去繼續考,但總覺得,那是一個老師與學生雙方互相選擇的機會,比考試來得中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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