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中立性:這很重要

原文在此;作者:Tim Berners-Lee,WWW發明人。

以下是我的全文翻譯。如果您(住在台灣)不熟悉什麼是網路中立性的話,我在最下面舉了一個有名的例子。

當我發明WWW的時候,我不用徵求任何人的同意。於是,現在無數的人能自由的使用Web。我很擔心這樣的事情會在美國結束。

我曾經在blog上提過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許多人也像我一樣(例如Danny WeitznerSaveTheInternet.com等等)。從那時候開始,許多通訊公司花了很多錢在電視廣告和公關上,眾議院卻對保存網路的中立性這個議題上搖擺不定。有許多誤解,這裡是我的澄清(Real Video Mpeg檔請稍後):

網路中立性是這樣的:

如果我付錢以特定的品質連線到網路,而你付錢用同樣或是更好的品質連到網路,那我們就能用這樣的品質互相通信。

就這樣。接下來是由ISP去進行兩方之間的互通,以確保這樣的事情能夠發生。

網路中立性不是要求免費的Internet連線。

網路中立性不是指我們不該因為更好的服務付出更多的金錢。我們一直應該,而且也會這樣做。

有人建議我們不用用法律去確保網路中立性,因為之前從未立法過。這是一個詭辯,因為我們曾經有過中立的網路 —— 直到最近危機才真正浮現。

資訊的控制是很強大的。在美國,這威脅是指公司為了商業上的理由控制我能接收的資訊(中國則是為了政治上的目的而進行控制。)有些短視近利的公司控制電視在網路上的傳播,雖然這樣對產業的長久利益有害。

沒錯,確保Internet是開放的法令是一個針對Internet的法令。大體來說,Internet是因為沒有規章而興盛的。但是有些基本的價值觀是應該要保存的;像是,市場機制的規則必須要建立在鈔票不能隨便影印;民主是根基於言論自由。連接網路的自由,對於任何應用、任何人、任何組織都是Internet的基本的社會原則;而目前我們的社會奠基在網際網路之上。

讓我們看看美利堅合眾國是不是能以她自己的價值觀行事;或是像許多人說的,美國是由許多短視的大公司所誤導著。

我希望國會能夠保護網路中立性,讓我能繼續在網際網路的空間中發揮創新與創意。我想看到創意在Web上面爆發,充滿多元性,令人興奮,永不止息。

嗯,網路中立性就是指政府或是網路公司不能因為任何理由對連線品質、資訊流動等上下其手。像是無名小站指控HiNet為了扶植自己的Xuite刻意降低Hinet用戶連到無名小站的連線品質。真相不明,不過這是個例子。

當然中國控管言論自由所弄的網路長城大家就心知肚明了。

Net Neutrality: this is serious. Full translation in Chinese for people don’t know this topic much here.

In Taiwan, Net Neutrality is not a issue, except an ICP claims it’s connectivity has been downgraded by a rival which promoting a similar service.

Make Gnome Look Like OSX

這篇文章: Make Ubuntu look like OSX

重點:安裝這個佈景主題還有這個圖示集,換這張桌布。剩下改面板或是Firefox等程式的步驟我覺得學不像OSX而且會讓Gnome變難用所以就算了吧。

* Gnome是GNU/Linux等作業系統的一種圖形介面(另一種是KDE)。不寫名詞解釋可能只有我看的懂這裡所有的文章(從物理到網路到Linux,囧)。

From Here: Make Ubuntu look like OSX.

Key: Install this theme and this iconset, change the background image. I don’t recommend change the panels and software themes, since they make Gnome hard to use.

And God said…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Maxwell’s Equations with boundary condition, and some electric charge but not magnetic charge: and there was light.

One year of the EM course takes the original parody into the next level, since Maxwell’s Equations along can not strictly describe the existence of EM waves – you’ll need charges to generate them, electric charges or magnetic charges – the later are “magnetic monopole” exists only in Maxwell’s theory but cannot be found in the real world. God just didn’t make any of them.

神說,要有馬克斯威爾方程式、邊界條件、電荷但是沒有「磁荷」,就有了光。

一年的電磁學課程把原版的笑話提升到全新的領域XD。

嚴格來說馬克斯威爾方程式本身不能解釋電磁波的存在,必須要有電荷或是「磁荷(magnetic charge)」產生電磁波,其中磁荷卻又是理論上存在但是在真實世界中找不到的磁單極。上帝可能覺得電荷就夠用了吧。

喔,原版的句子是「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世紀 1:3。